凝汽器机组的技术操作

电容器必须处于保证其长期可靠运行的技术状态。

电容器组控制

电容器单元的控制,电容器组操作模式的调整,通常应该是自动的。

可以在打开或关闭电能接收器的同时手动执行具有与单独的电能接收器共用的开关装置的电容器单元的控制。

电容器组的工作模式

电容器组运行方式的制定应根据无功能量和功率经济值的商定值进行。冷凝器装置的运行模式必须得到用户技术主管的批准。

在电网电压升高导致电压等于标称值的 110% 时,电容器单元白天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 12 小时。当电压上升到标称值的 110% 以上时,必须立即关闭电容器单元。

如果任何单个电容器(串联电容器)的电压超过其标称值的 110%,则不允许电容器组运行。

如果各相电流相差超过 10%,则不允许电容器组运行。

电容器组安装对房间的要求

必须在安装冷凝器的地方提供测量环境空气温度的装置。同时,应该可以在不关闭冷凝器单元和移除障碍物的情况下观察其读数。

如果电容器的温度低于其铭牌或制造商文档中指示的最大允许最低温度,则不允许电容器单元运行。

只有在环境温度上升到护照规定的温度值后,才允许包括冷凝器。

电容器安装位置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技术铭牌或制造商文档中指示的最大值。如果超过此温度,则必须增加通风。如果 1 小时内温度没有下降,则应关闭冷凝器。

电容器组的外壳表面应印有序列号。

启动电容器组

电容器单元在关闭后打开的时间不得早于 1 分钟。在存在直接连接到电容器组的放电装置(没有开关装置和保险丝)的情况下。要是 内置于电容器中的电阻器, 则电容器单元的重启时间对于电压为 660 V 及以下的电容器不得早于 1 分钟,对于电压为 660 V 及更高的电容器不得超过 5 分钟。

只有在查明并消除停机原因后,才允许包含因保护装置动作而失效的电容器组。

保护电容器组的熔断器

电容器必须配备: 相关额定熔断器电流的备用熔断器电源;用于控制存储在电容器组中的电容器放电的专用胶带;消防设备(灭火器、沙箱和铲子)。

在腔室内外的门上,电容器组的柜门上,应刻有标明其运输名称的铭文。在单元门的外面,以及安装在生产室的电容器组柜,必须加固安全标志或涂上不可磨灭的油漆。门必须一直锁着。

更换保险丝时,电容器组必须与电源断开,并且保险丝和电容器组之间的电路必须中断(通过关闭开关装置)。如果没有这种间隙的条件,则在使用特殊杆对电池的所有电容器进行控制放电后更换保险丝。

控制电容器组的放电

如果制造商没有其他说明,允许在设备关闭后不早于 3 分钟进行电容器的试放电。

电容器组操作规则

支持 对于使用三氯联苯作为浸渍电介质的电容器,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释放到环境中。浸有三氯联苯的故障电容器,在不具备处置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地点销毁。

冷凝装置的检查(不间断)必须在当地生产规范规定的时间进行,但在有固定人员值班的设施中每天至少检查 1 次,在没有固定值班的设施中至少每月检查 1 次.

如果周围空气的电压或温度升高到接近最高允许值、保护装置的动作、对正常运行构成危险的外部影响,则对冷凝装置进行紧急检查单位的运作,以及被列入之前。

检查电容器时,检查: 栅栏的适用性和便秘,无异物;电压值、电流值、环境温度值、各相负载均匀性;装置、设备、接触连接、绝缘完整性和绝缘程度的技术状况;没有浸渍液的滴漏和冷凝器外壳壁的不可接受的膨胀;灭火器的可用性和状况。

应在操作日志中对检查结果进行适当记录。

电容器组电气设备和装置的大修和持续维修频率、检验和试验范围必须符合电气设备试验标准的要求。

我们建议您阅读:

为什么电流是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