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是当工作照明的电源损坏时点亮的照明。

应急照​​明的用途和分类

一方面区分应急或辅助照明,另一方面区分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在停电时接管一般照明的功能,从而保证额外的核心工作。通常,在这些情况下,使用备用发电机为相同的灯供电。应保证为给定活动提供至少 10% 的通常推荐照明。

应急照​​明分为:

  • 救援路线照明;为了能够安全离开场地,每 0.2 米高度至少需要 1 勒克斯的照明,均匀度为 1:40。
  • 防恐慌照明,例如最小化的主照明,可以毫无问题地从大房间到达紧急出口。
  • 用于特别危险的工作场所(靠近有移动部件的街区)的照明,如果照明出现故障,就会立即发生事故并危及工人的生命安全。

应急照​​明的分类

符合 SNiP 的应急照明

英语 1838

应急照​​明分为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

应急安全照明(应急照明继续工作)

应急照​​明在工作照明关闭和相关的设备和机制维护中断可能导致:爆炸、火灾、人员中毒的情况下,应提供应急照明;技术过程的长期中断;中断发电厂、无线电和电视传输和通信中心、控制室、供水、污水和供暖系统的泵装置、工业厂房的通风和空调装置等设施的运行,其中不能接受终止工作, ETC。;违反托儿设施制度,无论其中有多少儿童。

在场所或在建筑物外进行工作的地方必须提供疏散照明: 在人员通过的危险地方;当疏散人数超过 50 人时,在用于疏散人员的道路和楼梯上;在超过 50 人工作的生产设施的主要道路上;在 6 层或以上的住宅热潮的楼梯标志中;在人员持续工作的工业场所,在正常照明紧急关闭期间人员离开场所与因生产设备的持续运行而造成伤害的风险有关;在工业企业的公共和附属建筑物的场所。如果场所可以同时容纳超过100人;在没有自然光的工业场所。

安全照明必须在工业厂房和需要维护的企业范围内的工作表面上创造,当工作照明关闭时,一般照明的工作照明照明标准的 5% 的最低照度,但不建筑物内不低于 2 勒克斯,企业区域不低于 1 勒克斯。同时,允许在建筑物中使用放电灯超过 30 勒克斯和使用灯丝灯超过 10 勒克斯的最小照明设备只有在有适当的理由的情况下。

紧急疏散照明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应在主要通道的地板(或地面)和楼梯台阶上提供最低照度:室内——0.5 lux,室外——0.2 lux。

疏散照明沿疏散通道轴线的不均匀度(最大照度与最小照度之比)不应大于40:1。

室内应急照明灯具可用于疏散照明。

企业公共及附属建筑内可同时有100人以上场所的出口,以及无自然采光的生产场所可同时有50人以上的出口。或面积超过 150 平方米,必须有标志。

出口指示器可以是发光的,内置光源连接到应急照明网络,也可以是不发光的(没有光源),前提是出口指示(铭文、标志等)由应急照明灯照明。

在这种情况下,指示器的安装距离必须不超过 25 m,并且安装在走廊的拐弯处。此外,与上述场所相邻的走廊和娱乐场所的出口必须标有标志。

可以点燃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疏散)的照明装置。与正常照明和不点亮的主要照明装置同时开启,当正常照明的电源中断时自动开启。

安全照明(在没有特殊技术保护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在夜间受保护区域的边界提供。照度在水平面上至少为 0.5 勒克斯,或在垂直于边界线的垂直面一侧距离地面 0.5 米处。

当采用特殊技术防护手段时,必须按防护照明设计任务规定采光。

任何光源均可用于应急照明,但应急照明通常关闭并通过安全警报或其他技术手段自动打开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白炽灯。
目前,在我国,灯具和应急照明系统的要求由多项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有:

  • GOST R IEC 60598-2-22-99:具体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 NPB 249-97:“灯。消防安全要求。测试方法”;
  • SNiP 23-05-95:«自然和人工照明»。 “应急照明”部分,第 7.60 - 7.68 条;
  • PUE 第 7 版。第 6.1 章“应急照明”,第 6.1.21 至 6.1.29 条。

前两个文件规定了应急照明灯具作为电气设备的要求,另外两个文件给出了应急照明的分类,描述了灯具的放置规则,连接电源并提供了应急照明的标准化特性。

1999年,欧洲各行业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了欧洲标准EN 1838《应用照明技术》。应急照​​明”。以下是制定应急照明照明标准的文件摘要:SNiP 23-05-95 和 EN 1838。

也可以看看: 应急照​​明方案

我们建议您阅读:

为什么电流是危险的?